关于转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0至2021年度小额零星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现转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0至2021年度小额零星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请校内各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依法依规实施政府采购。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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