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1308020160153
招标备案号:1200201608402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施工[2016]0834
1、
|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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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天津商业大学体育馆副馆(风雨操场)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社会[2016]482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商业大学 ,建设资金为 712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商业大学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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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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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项目概况:天津商业大学体育馆副馆(风雨操场)改造提升工程,工程总投资712万元,工程总招标面积为775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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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商业大学校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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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商业大学体育馆副馆(风雨操场)改造提升工程,本工程总投资约为712万元,工程总招标规模为7758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9888平米,最大高度18米,地下一层局部三层,最大单跨跨度77米。本次招标内容包含外檐改造、内檐改造、空调系统改造、电气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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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工期要求:2016年09月15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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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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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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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原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新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正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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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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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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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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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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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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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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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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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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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8月15日 至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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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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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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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8月15日至2016年08月1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 至11时0分, 下午 14时0分 至17时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9层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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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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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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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商业大学(公章)
法定代表人:葛宝臻(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邮政编码:300134 联系人:周培远 电话:26686299
传 真:26686299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连仓(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欣苑路欣苑大厦9层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姚波 电话:23690886-673
传 真:23691018
日期:2016年8月15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