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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西南校区室内消防改造工程(项目编号:YHZB2015-S-057)更正公告第1号
2015-09-02

天津商业大学西南校区室内消防改造工程(项目编号:YHZB2015-S-057)更正公告第1号

受天津商业大学委托,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商业大学西南校区室内消防改造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天津商业大学西南校区室内消防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YHZB2015-S-057

3.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8月25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11日上午9:00时

三、更正日期:2015年9月2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雪梅

2.联系电话:022-58569836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商业大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津霸公路(东口)

3.采购人联系人:张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668629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8569836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2-58569835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uhezixun_tj@126.com

6.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02

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代理机构: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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