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商业大学 委托,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商业大学药校食堂设备购置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商业大学药校食堂设备购置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Z17-684-111A
3.首次公告日期:2017-11-06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1)售卖标书的截止日期延长至2017年11月17日16:00 (2)项目需求进行了更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更正版文件
2.更正日期:2017-11-10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张小姐
2.联系电话:022-88161948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商业大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3.采购人联系人:李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6675788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8161948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221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ezhongzb1@163.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康路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2001617401052500260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商业大学或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1包 |
是 |
198.649 |
198.649 |
其他生活用电器 |
食堂设备、电器等 |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商业大学和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