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师范大学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商业大学桌面虚拟化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5-A-1519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商业大学桌面虚拟化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15-A-1519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2月31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本项目第三包,因采购人参数有调整,取消采购。
三、更正日期
2016年1月8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李宗孚
(二)联系电话: 022-24538318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二)采购人地址:宾水西道外环外延长线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惟远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3766401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38288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网址:www.tjgpc.gov.cn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投标(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月8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商业大学桌面虚拟化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5-A-1519)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