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105/t20210528_16345809.htm
项目概况
天津商业大学无线调频耳机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高新华苑产业区海泰绿色产业基地F座8门4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HY-2021-014
项目名称:天津商业大学无线调频耳机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1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为方便学生携带,投标单位提供的无线终端配套设备必须为头戴折叠式。
2、为保障终端配套设备的接收灵敏度及牢固度,终端配套设备的天线须采用软制天线(直径必须为6mm,耳壳外天线长度必须≥130mm)。
3、耳套必须采用轻便式海绵全包围喇叭设计,不接受PVC或布质耳套设计的产品。
4、为方便学生使用,此次招标产品为智能型无线调频接收终端,不接受模拟型(即旋转调谐频率)的终端设备投标。
5、产品必须为智能型(按键式),即具有校园台、存台、取台、音量+、音量-、选台+、选台-、电源开关、立体声,不得多设按键导致操作复杂或少设按键导致功能不完善及操作不清晰。
6、终端配套设备支持自动搜索电台功能和手动搜索电台功能,通过长按/短按选台按键实现。
7、终端配套设备支持音量调节功能,最高15级,最低0级,通过音量+/-按键进行操作。
8、终端配套设备具备立体声功能、可通过立体声按键进行切换。
9、终端配套设备具备3.5mm标准音频输入插孔,同时要具有音频输出功能(耳机在关机状态下或无电池状态下,用3.5mm音频线连接耳机和音频输出设备,即可当做有线耳机使用)。
10、终端需具有液晶显示屏,方便学生随时查看提示频道或者状态信息。
11、终端配套设备支持记忆存台功能≥10个。
12、终端配套设备需支持两节AA电池供电。
13、主要技术参数
分类 |
技术要求 |
单位 |
频率范围 |
50-108 |
MHz |
灵敏度 |
≤18 |
dB |
信噪比 |
≥45 |
dB |
整机谐波失真 |
≤10 |
% |
静态电流 |
≤20 |
mA |
最大输出功率 |
7.5 |
mW |
电源耗散功率 |
≤85 |
mW |
购置数量:约5000付。
15、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6、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需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体系认证、CMMI 3级及以上认证。
17、投标方需要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按采购方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B. 2021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投标方所投产品必须是经过具备检测资质的电子产品质量检测所检测合格的产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8日 至 2021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高新华苑产业区海泰绿色产业基地F座8门402
方式:现场售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高新华苑产业区海泰绿色产业基地F座8门4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满足上述资格要求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商业大学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2-26675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中科昊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高新华苑产业区海泰绿色产业基地F座8门402
联系方式:罗李丹 022-60319661 199021834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李丹
电 话: 022-60319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