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公告概要】
受天津商业大学委托,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商业大学屋顶外部保护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商业大学屋顶外部保护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Z17-435-211A
3.首次公告日期:2017-07-03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本项目对第一部分五、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部分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三、技术要求;六.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以及项目需求书部分进行更正详见更正版文件
2.更正日期:2017-07-04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小姐
2.联系电话:022-88161948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商业大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3.采购人联系人:贺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86682517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8161948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221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ezhongzb1@163.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康路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12001617401052500260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天津商业大学或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商业大学和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