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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保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MLWH-TJS-2018-05)更正公告
2018-04-02

受天津商业大学委托,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商业大学保安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商业大学保安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MLWH-TJS-2018-05

3.首次公告日期:2018-03-28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2017年或2018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必须具有全国或天津市保安服务一级资质;3、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tjgp.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变更为: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2017年或2018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须具备天津市公安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副本原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并持有天津市公安局核发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3、外埠来津从事保安行业的企业须提供天津市公安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原件。4、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tjgp.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更正日期:2018-03-30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郭福生

2.联系电话:022-81351271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商业大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3.采购人联系人:贺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86682517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冠锜大厦14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1351271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61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mail2hb@126.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天津金城银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00700102010000005984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天津商业大学或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263.34

263.34

安全服务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商业大学和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链接:

天津商业大学保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MLWH-TJS-2018-05)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天津商业大学保安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最终.docx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商业大学保安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MLWH-TJS-2018-05)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8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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