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
2.负责起草学校工程类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制定工程类招投标工作流程、业务操作规范及职业道德规范;
4.负责制定年度工程类招投标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总结;
5.负责学校工程类招投标的计划申报、委托及招标工作;
6.负责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工作;
7.负责协助处理招投标中的投诉;
8.负责工程类招投标工作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9.负责工程类招投标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10.组织好科内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